大家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个关键词叫语法。语法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用?怎样帮助我们阅读和写作?下面就这几个问题来进行讲解。如果有不清楚的地方欢迎讨论
1. 语法是什么?
跟学生聊天谈到语法,有人说是时态语态,也有人说是从句。能够说出这些的,说明初中高中还是听了些课的。确实,初中高中的语法就是这样的,今天讲一般现在时,过几天讲现在进行时,再过几天讲主谓宾以及一些常见单词的固定搭配……一学期下来,笔记记了厚厚一本。记住了look at sth. give sth. to sb. provide sb. with sth.等等。然而还是分不清主谓宾定状补是什么东西,有什么作用技巧:2.语法有什么用?英语国家的学生需要学习语法吗?,放在什么位置。
考试的时候各种受虐,考完问问题还要被老师的一句固定搭配或者学霸们的语感吊打。这其中的滋味大家自有体会,在此就不赘述。
简单来说,语法类似于数学公式或者建筑的地基和钢筋搭建的框架。
2.语法有什么用?英语国家的学生需要学习语法吗?
也有人说如果词汇量够,再记一些句式,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那我们来想想,学习母语真的不需要学语法吗?没错,小学生写“今天天气晴朗,我和同学们一起去了公园春游…..”这样的句子当然不需要特别去学这个句子的语法结构。因为从小我们就听到和看到这样的句子。但是到了高中或者大学呢?我们看到以及需要写的就不是这么简单的词和句子了。
我们来看一些例子:1.他的革命精神时刻浮现在我的眼前。
2.由于她这样好的成绩,得到了老师和同学的赞扬。
3.旧社会劳动人民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
4.运动员们大力发扬了敢于拼搏学语法对英语的好处,终于夺得了冠军。
5.你不认真学习,那怎么可能有好的成绩是可想而知的。
这些句子错在哪都能看得出来吗?如果不能,说明童鞋,你的母语也不好哦。
其实以上这些句子意思都能理解,在说话的时候可能也不会太在意。甚至在一些采访节目当中,也会听到一些人这样说。但是放在一篇作文里面呢?读起来就非常别扭了。
这就是为什么到了高中阶段,我们需要去学习语法。因为作文或者阅读的时候遇到的不再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词汇或者句子了。
那么英文也是一样。美国高考以及研究生考试都会考查语法。虽然像托福和雅思等针对语言水平的考试没有单独的题目来考查语法知识,但是没有扎实的语法基础是不可能取得高分的。在写作与阅读中体现尤其突出。我们先来看一些简单的句子:
例子:
1. I cost 5000 dollars to buy this watch.
2. She fell down stairs. And broke her leg.
3. Scientists trying to stop global warming.
4. He go watch a movie every week.
5. There are a lot of students study abroad.
6. He worked hard, therefore he made much money.
单词都认识句式也很简单对不对?那么这些句子对吗?如果告诉你这些句子全部都有错,你能找出来吗?
我们再来看看阅读的例子,:
Try as he might, he could not do it.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再来个进阶版的
However, the difficulty with the evidence produced by these studies, fascinating as they are in collecting together anecdotes and apparent similarities and exceptions, is that they are not what we would today call norm-referenced.
单词可能不认识的也全告诉你
Evidence 证据,不可数名词
Fascinating 吸引人的,形容词
Anecdote 趣闻,秘事,可数名词
Apparent similarities and exceptions 明显的相似点与例外
Norm-referenced 可参考的标准
现在单词都知道了,看懂这句话了吗?
所以单词都认识只是基本,也就是说你知道这是水泥,那是砖瓦,但是看一栋建筑到底是方形圆形适合做商场还是居民楼还要从整体来看,也就是要知道我们的语法结构。写句子也是一样的道理:没有地基和钢筋构建框架,建一个2-3层的楼房还有可能,但是高楼大厦必须要有一个框架才能保证楼不会倒塌。
说了这么多无非是想说语法对于我们深入学习英语,解决正式文体的阅读和写作是非常有帮助的。然而知道这一点并没有什么用啊,很多同学还是面临着语法难懂与难记的问题。那么我们就来接着讨论下面这个命题
3. 语法好复杂,好难学。学了也记不住?
为什么学了十几年英语仍然存在这么多的问题?原因我们在第一部分已经说过了。因为我们初高中的英语太注重细节或者特例的考察,而忽略了一些最根本的问题以及对整个结构的梳理。这就好比武侠小说里面,一个人学了很多很多的招式,但是没有学习心法或者学习招式与招式之间的联系。在实战的时候不能很好地融会贯通,一招致胜。
以下几点是我们应该去搞懂的几个问题
什么是一个完整的句子?
一个句子至少要有一个主语和谓语。大家可以拿这句话去验证所有托福或者雅思文章中的句子。SAT与GMAT里面都会考查的Fragment,句子完整性。
另外一点是,在没有连词的情况下,不能出现两个或多个谓语动词也就是句子杂糅。
这两点看起来都很容易做到,但是在实际应用中并不那么好用。
比如我们上一部分出现的两个句子。
Scientists trying to stop global warming.
There are many students study abroad.
第一个句子看起来很完整,很多学生也会这么写。scientists主语trying谓语to stop global warming宾语。但是trying不是谓语动词的形式,不能当做谓语来使用。如果要表示正在进行,是需要be动词来做助动词构成完整的一个谓语。也就是改成Scientists are trying to stop global warming.
类似的还有The boy killed in the battle. 看起来也是主谓完整,但是仔细看一下我们会发现如果要用killed做谓语动词,它是需要加宾语的。也就是说缺少宾语。如果表示被动那也应该有be动词才能构成完整的谓语动词。
第二个句子比较简单,there be的这种用法也是非常常见。有很多学生出国留学。看到有就用there be,然后后面还有别的动词也不管了。直接翻译过去。出现两个谓语动词就是属于杂糅了。也就是相当于一个人长出第三只手掌,需要切除。其实这里改成Many students study abroad.就可以了。There be根本用不着。
什么是Run-on?
这就涉及到什么时候用句号这个问题。简单来说没有连词的情况下,一个完整句子写完之后,就应该用句号。这一条看起来也很简单。但是受中文影响,我们很容易写出这样的句子。
例如:我喜欢英语,Mary喜欢数学。I like English, Mary likes Math.
看起来完全没有违和感啊。但是这两个句子都可以单独成句,没有连词的时候用逗号连接两个独立的句子就是错的。
上面这个例子还比较简单,我们再看另外一个例子:
He studied hard, therefore he did well in the exam.他努力学习,因此他考试考得很好。
中文看来完全没问题好吗!但是therefore是副词,不是连词啊。类似的还有however, nevertheless, meanwhile, hence等等都是副词。
主谓一致
主语跟谓语单复数以及搭配都要一致。
例如:
Mary likes math.不能写成like
He is a good student.不能写成He am/are a good student.
单复数都是最基本的。我们再来看看搭配。
前面例子还记得吗?I cost 5000 dollars to buy this watch.我花费了5000刀买这块表。看起来也很正常啊,到底错在哪?
但是请你查一下cost的英文解释:
cost解释
所以以上句子相当于:他的革命精神时刻浮现在我的眼前。精神不能与浮现搭配在一起。只能改成形象这样的名词。
I cost 5000 dollars to buy this watch.主语和cost不能搭配使用。Cost表示的是价钱是多少,或者花费某人什么代价。所以这个句子要么换主语,要么换谓语动词。
This watch cost me 5000 dollars.或者I spent 5000 dollars on this watch.明白了吗?
这也提醒我们在记单词,尤其是常见的重要单词的时候,不要根据中文自己乱拼凑句子。深入记忆时应该看看它的英文解释以及例句。
注意这几个问题然后加上我们的5种基本句型就可以写出正确的句子了。
从句和短语这些乱七八糟的到底是什么鬼?
还有学生对从句以及各种短语搞得没有头绪。下面我们就以大家熟悉的主谓宾为例说说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已经尽力了,将就着看吧。请叫我灵魂画师)
用下面这个句子来解释主谓宾和定语状语的关系吧。
In a recent interview, the wealthiest billionaire in China, who founded Wanda Group, seriously said young adults should set primary goals like earning 100 million in 3 or 5 years.
首先,辨别一下这个句子的房屋结构。
其实就是 the billionaire said young adults should set primary goals like earning 100 million in 3 or 5 years.后面用了一个从句来做宾语,也就是说这一个从句也是房子结构的一部分。拆了它楼就塌了。
再来看in a recent interview,修饰的是整个句子,相当于这栋房的院子学语法对英语的好处,装饰了整个房子。
Wealthiest 和in China都是来给主语the billionaire 做精装修的,就当是屋顶的吊顶吧。只有在屋顶那层看得到学语法对英语的好处,因为只装饰它。
who founded Wanda Group 也说的是the billionaire,但是只是做一个补充说明。相当于在屋顶加了个小阁楼。拆掉对主语也没有太大影响,只是锦上添花。
seriously 是状语,但是跟in a recent interview的区别就是seriously只是谓语那一层的小阳台或者房间里的花盆,是谓语这层的装饰品。
从这个句子里面可以看到,定语和状语拆掉,房子不会塌。还是可以独立存在那里的。而状语和定语独立存在没有意义。状语可以修饰整个句子或者其中的谓语。而定语修饰的是一个名词。
不知道这样有没有表达清楚。如果有问题或者觉得文章需要改进,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