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做好现有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由备案改为审批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明确,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线上培训机构在线教育培训,一律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
明确线上机构审批设置基本要求:
①内容健康:培训内容要传播正确价值观;
②时长适宜:培训时长应综合考虑学生年龄及所处年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在线教育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在线教育培训:六部门:线上学科培训每节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且直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直播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③师资合格:机构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境内居住;教学和教研人员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④教学合规:课程难度及进度适宜在线教育培训,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且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与学生个体能力相适应;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不得引进国际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⑤平台可控:校外线上培训平台应当具备护眼功能和家长监管功能,且平台上的培训内容及相关数据信息须留存1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
⑥办公场所:必须在机构注册地设立固定线下办公场所。
⑦培训场所:线上培训机构需在注册地设置固定的线下实体培训场所,并应符合当地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