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妮英评网 英语口语 网上英语口语外教家教:韦博英语3万元承诺可达口语八级 学员多次提退学遭拒

网上英语口语外教家教:韦博英语3万元承诺可达口语八级 学员多次提退学遭拒

想学好英语换个好工作,尹小姐在韦博英语报名学习,共交了3万元培训费。“上课后发现,韦博英语与之前的承诺并不一样。”尹小姐说,于是她要求退学,但韦博英语认为他们的教学没问题,是她个人没有自制力导致厌学而拒绝退款。尹小姐认为合同不能退学的条款是霸王条款,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已经受理此事。

【讲述】

3年3万元学费,承诺可达口语八级

尹小姐说,她一直从事销售工作,经常出差外地。为了换一个稳定的工作,她决心学习英语。去年12月22日,她来到香港时代广场的韦博英语咨询。

当时韦博英语的课程顾问对她的英语水平进行了测试,认为是基础级别,就向她推荐从基础级别开始网上英语口语外教家教,总共学习3年共6个级别的课程,最后一个级别是商务高级,承诺可以让她拿到口语八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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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她经常出差的工作性质,销售顾问陈小姐说,上课时间可以由尹小姐自由安排,保证每周上两到三节课即可。

在销售顾问的推销之下,尹小姐当场就决定报名。三年的学费总共3万元,但尹小姐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只好选择贷款。她当天交了5000元学费,另外25000元则选择贷款一年,分期偿还,同时还交了贷款的利息1126元。截至本月,尹小姐已经还清了贷款,即共向韦博英语支付了3万元。

不满老师随意取消课程,多次提退学遭拒

开始上课后,尹小姐拿着一本资料和习题,对着电脑跟读一些最基本的对话,例如“你好,你来自哪个国家”等。电脑跟读三节课后,她开始选课学习。但她发现,老师完全不按她选的课程授课,课程都是由老师自己挑选,导致她跟不上课程。甚至有时候,她和其他学员在教室等老师上课,结果老师到了之后说她有事,课程取消。

今年4月,尹小姐越来越觉得韦博的教学和入学前的承诺并不一样,花费巨额学费却感觉一无所获,于是提出了退学的要求。但课程顾问告诉她,按照合同规定不能退学,但她可以将课程转让给其他人。尹小姐在网上发布转让信息,但几乎没有人愿意接收。

随后的几个月,尹小姐多次提出退学,但韦博英语坚决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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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她自己缺乏自制力,找各种问题来说事

记者采访到了当时接待尹小姐的课程顾问陈小姐。陈小姐说,当时尹小姐找她了解情况时,告诉她一周学习6到8个小时即可。同时她还特别提醒尹小姐,英语不是学一下就会的,需要充足的时间。

陈小姐说网上英语口语外教家教,当时尹小姐上课还不到半年时间,就说因为工作原因要离开厦门去广州。后来在两人的聊天中,陈小姐得知尹小姐是因为坚持不下去了,想要退学。过了一段时间,尹小姐开始找各种问题来说事。“她说课选不上,我们老师专门找她沟通,听她的想法。”陈小姐说,因为尹小姐英语基础差,而且缺乏自制力,慢慢就觉得厌烦了,老师给尹小姐安排课程网上英语口语外教家教,她多次没来上课。

“一个级别的学习时间到了,但她的课程都还没完成。”鉴于尹小姐强烈要求,陈小姐只好帮忙转让课程,但一直都没有转让出去。考虑到尹小姐上班时间不固定,韦博英语承诺给她延期三个月的学习时间。

对于尹小姐对韦博英语的师资提出质疑,吕厝北韦博英语负责人李先生说,韦博英语的中教全都达到专业八级,外教都持有对外国际教师资格证,并且每年都有向出入境管理中心的“外专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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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说,尹小姐可以转学或转让,但坚决不能退学。

【律师】

退学不退款属无效条款 适当扣减退费较为公平

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时坤分析,韦博英语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签署之后超过3日退学不退款的条款,属于单方免责的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排除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属于无效条款。

林时坤指出,鉴于合同没有具体的退费标准,如果将未读天数对应的学费再适当扣减一部分退还给学员,可能较为公平。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学员可请求工商部门或非学历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局组织调解。如若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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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来家教不见成绩提高

状告家教公司要求退款

记者 彭菲 通讯员 尤冰宁

2013年5月17日,徐先生与某家教服务公司签订合同网上英语口语外教家教:韦博英语3万元承诺可达口语八级 学员多次提退学遭拒,为女儿请了一名上门辅导的家教。徐先生先交了辅导20次的费用3600元。2013年9月和2014年4月,徐先生又为女儿续交了两期的辅导费用,每次均为8700多元。

但就在第二期的辅导还剩几次课时,徐先生后悔了,他觉得女儿的成绩并没有提高,因此提出不再请家教,要求家教服务公司退还第三期的8700多元。由于家教公司不同意,徐先生一纸诉状上法院讨说法。

徐先生经历了一审的败诉后,上诉至市中院。市中院审理认为,合同中关于退款限制的条款不属于“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并非无效的格式条款。但从另一方面说,徐先生续费时和家教服务公司没有再签合同,应认定双方实际上缔结了3份独立的合同。第三期的辅导已经交费但从未使用,即第三期合同尚未履行,并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上完3次课后不予退款的情形。最终,市中级法院判令家教服务公司退还第3期的辅导费用。

法官告诉记者,最终判决退费的理由并非条款无效,而是对双方权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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